2022年9月14日,欣旺达(300207.SZ)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宜昌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东风集团、东风鸿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汽车电池”)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集团”)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鸿泰”)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4%。
合资公司目前尚在设立过程中,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东风集团、东风鸿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欣旺达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宜昌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欣旺达子公司欣旺达汽车电池联合东风集团和东风鸿泰在宜昌市人民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宜昌动力项目”或“项目”),该项目将由欣旺达汽车电池与东风集团、东风鸿泰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欣旺达汽车电池拟与宜昌市人民政府、东风集团及东风鸿泰签署《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文中简称“《宜昌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投资主要从事动力电池电芯、模组、PACK和电池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该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20亿元,规划建设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投资约80亿元,规划建设20GWh动力电池项目;第二期投资约40亿元,规划建设10GWh动力电池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称,本次欣旺达汽车电池于宜昌市人民政府辖区内开展“宜昌动力项目”系为了投资生产动力电池电芯、模组、PACK和电池系统等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动力电池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和欣旺达汽车电池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求。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如下:
1、本次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项目规划的投资金额较大,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存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合作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标签: 东风鸿泰共同投资 欣旺达拟与东风集团 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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