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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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利 12,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60,000,000 股,未发生变化。
派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咨询联系人:章芳媛
咨询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电话:0571-64194030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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