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萍
编辑/石爱华
出狱后的谢哲海一边四处打工讨生活一边坚持申诉,喊冤26年后,他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如今国家赔偿已立案
(资料图)
在27年前的一桩命案中,河南22岁女村民王云在看戏回家途中被打身亡,25岁的谢哲海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一审判决书显示,周口中院受理该案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检察机关在没有补充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将案件移送法院。在仅有口供的情况下,法院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终审维持原判后,谢哲海入狱服刑并坚持申诉,他自称在审讯期间遭到逼供、诱供,含冤入狱。另一边,受害者家人也无法接受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觉得“没能让凶手抵命”,法院轻判了此案。
2018年9月,服刑22年后,谢哲海减刑出狱,并四处奔走申诉,陈年旧案重新再审。2022年11月24日,该案再审开庭。2022年11月30日,谢哲海等来了无罪判决。
“听到‘无罪’两个字时,差点晕过去”,谢哲海哭着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卧床不起的父亲,一周后,父亲去世。但事情远未结束,“把真凶找出来,我才能彻底清白”,谢哲海说。
2023年5月29日,获得无罪判决半年后,谢哲海向河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67万余元;同时要求河南高院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
2023年6月1日,河南高院立案受理谢哲海的国家赔偿申请。
改判无罪一周后父亲去世
2023年5月29日,在工地干活的谢哲海请了假,和辩护律师一起来到河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此时,距离案件最后改判无罪,已经过去半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谢哲海杀人案最后一次开庭审理是在2022年11月24日。因为当时的疫情,谢哲海在老家河南省太康县法院远程出庭。那段时间,谢哲海频繁询问河南省高院的法官何时开庭,“当时父亲身体不行了,怕撑不到过年,希望在他有生之年,把我的案子翻过来”。
申诉期间,谢哲海谈了对象,双方年龄相仿,感情稳定,谢哲海也向女友坦白自己身上背着一起“冤案”。女友觉得他能主动坦白,诚实可靠,愿意相信和接纳他。谢哲海这几年坚持申诉,也希望能给女友一个交代,“早日了却这桩案子,后半生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2022年11月24日上午10点,谢哲海盼望多年的再审开庭。一位旁听人员告诉深一度,谢哲海在庭上陈述称,案发当天中午,他和一群年轻人喝了酒,醉酒后在朋友家睡觉。
他们傍晚外出看戏,中途口渴回到朋友家喝水,随后跟朋友一起在院中的床上睡觉。半夜,他听到吵闹声,邻居们喊他们一起前去查看,但4人没走到地方就返回家中,随后不久得知村里发生了命案。
再审旁听人员透露,谢哲海的律师当庭辩护称,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谢哲海行凶,应判无罪。庭上,死者王云家属的法律援助律师坚持认为谢哲海有罪,庭后提交了很长的律师意见。
参加那次开庭的旁听人员告诉深一度,庭上,检察院补充提交了一些新证据。除了当年办案警察的情况说明和工作笔记,案卷外对谢哲海有利的证人证言也第一次被出示。
针对新证据,谢哲海的律师当庭表示,“对谢哲海有利的证据为什么没有放入案卷,如今才拿出来?我觉得他们(警方)隐匿证据。”检察院否认存在这一问题。谢哲海告诉深一度,在案证据中,他的口供也存在缺失,当年很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没有记录。
庭审最后,检察院当庭认为谢哲海虽有重大嫌疑,但是现有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应宣告谢哲海无罪。谢哲海说,听到“无罪”建议时,他忍不住落泪,差点晕了过去。那天庭审后,他哭着跑到父亲病床前将消息告诉他,病重的父亲已不能说话,听后泪流不止。“他一直挂念着这个事,终于安心了。”谢哲海说。2022年11月30日,河南省高院正式宣判谢哲海无罪。
喊冤26年后,谢哲海终于等到了一纸无罪判决,但对他来说,事情还远没有结束,“我还是接受不了,很多痛苦压在身上,我和死者两家人都是受害者,我必须把真正的杀人凶手挖出来,这是我最大的决心。”
改判无罪一周后,父亲拉着谢哲海的手离世,临终前也希望可以找到真凶。
另外一边,死者王云的父亲是文盲,谢哲海被宣判无罪后,王云的家人陷入无助,他们最大的困惑是,“当年的命案,还会继续破吗?”
一切似乎又回到多年前,王云遇害的那个原点。
大营子村,王云遇害的小路
戏台边的命案
在河南省太康县转楼乡大营子村西南角,至今留有一间破旧低矮的老庙,正南边是一片树林,树林边一条一两米宽的土路向南延伸,尽头处拐向东边。27年前,1996年5月30日,老庙前曾搭起戏台。在那个年代,哪里搭台唱戏,必能引来附近村、镇的村民们前来观看,十分热闹。
一河之隔的杨庙乡五里庙村,25岁男青年谢哲海也和同村人赶来看戏。中午,谢哲海和大营子村的一群男青年聚在一位村民家中喝起了酒,醉酒后,他被安置在村中朋友王高升家中休息。也是在王高升家中,谢哲海遇到了该村的熟人王安生,两人聊了一阵之后,相约去戏场看戏。
在谢哲海记忆里,那天晚上10点多,戏看到一半,他觉得口渴,独自返回王高升家喝水。在谢哲海离开不久后,一同看戏的王安生也离开戏场。按照王安生当年的说法,路过王高升家门口时,他看见有人在院子里的床上纳凉,坐在床边的是17岁的本村男孩王余鹏。在王余鹏的呼唤下,他走到床前,看见床上躺着王高升和谢哲海。不久后,王安生离开。之后,通往戏台的路上发生了一起命案。
遇害人是时年22岁的王云,是王安生的姐姐。当晚,戏唱到一半,王云有意回家睡觉,一起看戏的同伴劝她看完戏两人一起回去,困意袭来,王云坐在椅子上睡了一阵。演出结束前半个小时,王云醒来后搬着椅子决定独自回家。回家途中,她在戏台南边那条东西向的小道上,遭遇了袭击。
王云的父亲回忆,当晚他在附近帮别人看厂子,刚好回家路过,认出了倒地的女儿。众人一起将王云抬到不远处的村医家门口求助,很多路过的村民上前围观。随后,王云被家人用三轮车拉到乡卫生室,最后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王云的父亲想问明白发生了什么,“最终没能从女儿口中得到一句话”。
1996年5月31日上午,转楼乡派出所所长上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警方认定案发时间在深夜12时许,现场位于一个三岔路口,向西300米通往戏场,向东路过王高升家门前可达王云家,向北通往村里。现场勘查人员发现,事发地有一片长60厘米宽30厘米的片状血迹,向西1米处倒放着一把溅有点状血迹的藤椅,血迹向东20厘米处有一发卡。
事发现场不远处的几户村民家都没院子,第二日一早,事发地北侧65米处的一户村民先发现院中的压井杆丢失,东南侧15米处另一户村民在自家厨房窗台上发现了那把带血迹的压井杆。
尸检报告显示,王云头面部共10处挫伤;耳部有一处创伤;胸部一处表皮剥落;双臂和右大腿根部有5处表皮脱落。检验人认定,死者头部受钝性物体多次击打造成头面部多处挫伤、颅底骨折,导致死者因外伤性颅脑损伤死亡。
为了破案,很多事发当天在戏场附近活动的年轻人被集中到大营子村学校,接受警方询问,有本村的,也有外村的。很快,当地警方给出了调查结果。
一份太康县公安局1996年6月15日出具的破案报告记载,办案人员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及调查询问的情况分析,认为该案是一起流氓杀人案,犯罪分子应该是16岁到30岁左右的年轻人,品质恶劣、胆大心狠,有流氓行为或曾因流氓被打击处理过,熟悉现场环境,当晚曾活动于戏场附近。
在此基础上,办案人员对案发当天活动在现场附近的人员及有劣迹的人员进行排查,排查中发现嫌疑人18名,进一步调查认为谢哲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王高升家门口就在路边,案发后,谢哲海曾和王高升一起到凶案现场围观
只有口供的命案
至今,谢哲海依旧记得警方把他带走的场景。
案发第二日一早,警察上门,在村中亲戚家休息的谢哲海被父亲喊回了家。谢哲海和家人记得,当时家中饭菜已做好,谢哲海拿起一个馒头夹了口菜,才跟着警察一起走了。谢哲海回忆,自己被带去大营子村的学校,很多村民被关在那里,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但不能离开。警察挨个询问事发当晚在干什么,睡在哪。
谢哲海最初供述,案发晚上10点左右,他因为口渴,提前离开戏台,前往王高升家喝水,之后躺在王高升一侧,也睡了起来。不久,隔壁女邻居听到西边一男一女吵架的声音,找到了他们。谢哲海供述,邻居母女俩发觉异常后,来喊王高升去看个究竟。四人走过去,没走到跟前看清情况,又回去休息了。直到散戏时,人们围在王高升家隔壁的村医家门前,谢哲海听到人们议论有人被打了,和王高升一起去围观。在围观人群中,他遇到了五里庙的同村村民,一起走回村里,当晚照旧和同村的几个青年一起睡在亲戚家的空房子里,还聊起伤者被打的事情。
同样有重大嫌疑的王高升和王余鹏也接受了警方的问询,几次更改口供后,他们的证言指向了谢哲海。
最初,在大营子村的学校接受调查时,王高升的口供和谢哲海一致,说被邻居大娘叫醒时,他和谢哲海在一个床上躺着。1996年6月4日,王高升被带到转楼乡派出所。在那里,王高升口供发生变化,“我也怀疑可能是谢哲海干的。”王高升当年的口供显示,当晚,一行四人一同去查看动静时,谢哲海对他说,“躺着的人看着像王军家闺女(指王云)”,而自己却没认出来。
如今杀人案改判,谢哲海和家人已经能够坦然面对乡亲,“不再抬不起头了”,谢哲海说,以前他都会刻意躲避熟人,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
改判无罪之后,谢哲海和女友依旧借住在大哥家的房子里,跟着亲戚在郑州打零工,目前他最大的困扰是生计问题,女友的孩子已经拖欠了两个学期的学费,好在校长了解情况后没有向他们催缴学费。
2023年5月底,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后,谢哲海回到老家等待消息。多年的牢狱生活,让他特别渴望母爱和亲情,“晚上回来,有家人等待,让我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幸福。父亲走了,以后要好好照顾母亲,走上正常的生活。”
6月3日,谢哲海拿到国家赔偿的立案通知,他的案子算是有了一个了解。而另一边,遇害女孩王云的家人依旧在悲伤之中。
王云父亲回忆,女儿惨死,对当年50多岁妻子刺激很大,她不吃不喝,人也没了精神,后检查出乳腺癌,医生劝她不要生气;谢哲海被判无期,妻子觉得没能给女儿讨回公道,没让凶手抵命,最后癌症治疗无效去世。
接连遭受变故,也让王家的日子变得艰难。王云的父亲说,原本出事当年,女儿就要出嫁了,女儿去世之后,只能凑钱返还男方聘礼。为了办理女儿的丧事和为妻子治病,老人借了亲戚很多钱,至今未全部偿还。
王云的命案像乌云一样笼罩在家人心头。提及此事,弟弟王安生叹气,姐姐无端被害,至今没拿到赔偿费,村中闲言碎语多有议论。谢哲海无罪申诉后,河南省高院曾来王家询问家属意见,王安生和父亲态度一致,“没有啥要求,只希望公平、合理地帮俺姐找到真凶,还俺姐个公平。”
另一位重点排查对象王余鹏最初接受调查时称,当晚他在王高升家坐着,看到一个人进来喝水,随后这个人向事发方向走去,那个人是谁他不知道;第二次供述称,事发当晚,王安生离开王高升家后,他也随即离开,当时他回头看到穿白衬衣的男子从王高升床上起身朝事发地走去,但不认识那个人叫什么;最后供述时他指认,从王高升家出来的白衣男子就是谢哲海。王余鹏对警方解释,最初关在一起调查时,他就怀疑过谢哲海,但害怕自己说出会被谢哲海反咬一口,还会被打,才撒了谎。
警方调查时,外村村民赵建设的口供也指向谢哲海,赵建设提到,在戏场时谢哲海曾注意到死者王云,对他说过,“安生姐长得怪漂亮哩。”警方最终采信了赵建设和王余鹏的口供,认定谢哲海自述喝水之后就睡下的供词与二人证言有矛盾。此后,谢哲海成了破案的重点。
警方破案报告显示,1996年6月6日,办案人员对谢哲海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6月7日一早,谢哲海交代了犯罪过程。警方据此认定了犯罪事实:5月30日晚9点,谢哲海和死者弟弟王安生到戏场看戏,碰到赵建设说了会儿话,随后王安生离开,谢哲海对赵建设说,“安生姐长得怪漂亮哩。”谢哲海先于赵建设离开戏场到王高升家喝水,看见王余鹏在王高升床上坐着未敢出去,在王余鹏走后随之离开,到附近一村民家中取压井杆,随后到王云回家的路上等候,在王云路过时拦住她欲行不轨,遭反抗后恼羞成怒,将其当场打晕致死后到王高升家睡觉。
王云的父亲希望严惩凶手,还女儿一个公道
未能找到的白衣服
从审讯笔录中可以看出,谢哲海的口供出现多次反复。尤其对现场物证和作案工具的描述,存在多次变化。
审讯笔录显示,1996年6月6日凌晨2点至6点,转楼乡派出所讯问时,谢哲海自称没有行凶,警方提醒他应当转变态度,不要抱对抗态度,态度好的话,政府会从宽处理。谢哲海回答,“我承认了是死,不承认也是死”,“一说就得死,抗不过去也得抗”。警方教育后,谢哲海反复了几次,最终承认自己是杀人行凶。
谢哲海在接受审讯时交代,行凶时自己穿的白褂子,并沾了血,被他埋到了村窑西边。在其他人的供述中,除了村民王余鹏称他身穿白衬衣之外,其他人的证言中,谢哲海穿着灰色港衫、灰色裤子、白底黑格的外套。谢哲海回忆说,当时自己穿了灰色港衫和灰裤子,外面是一个黑白夹克外套,“白衣服”是在警方引导下说出来的。
但在案材料中,作为重要证据的“白褂子”一直没有被找到。警方搜寻无果后,再三追问,谢哲海改口说“扔到河里了”、“埋到学校了”,警方最终也没找到。
据谢哲海80多岁的母亲和四哥回忆,谢哲海被带走后不久,曾被警察带回村中寻找作案时所穿的“白衣”。谢哲海母亲说,儿子没有白衣,也没穿过白衣服。她认为儿子之所以说自己穿了白衣服,是遭到了逼供,因为她看到,儿子的左侧脸乌青,眼睛都睁不开。
除了“白衣服”没有找到以外,谢哲海在辨认凶器时也存在诸多疑点。
在案资料显示,1996年6月10日,谢哲海在刑侦队供述行凶过程,刑侦大队组织谢哲海对作案工具压水井杆进行辨认,谢哲海未辨认出所用的压水井杆。警方对作案凶器压井杆所做出的鉴定,仅能证明血迹血型和死者血型一致,并未确认血迹是否来自死者。最终,除了口供之外,警方没有找到关于谢哲海血迹、脚印、指纹等客观证据。
首次认罪后,谢哲海的口供在认罪和翻供之间摇摆。
1996年6月11日,谢哲海被关进看守所后,不再供认自己行凶。1996年6月22日,太康县公安局将谢哲海故意杀人案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予以补充侦查,要求公安局检验谢哲海衣服上的血迹并调取新的证据。10天后,太康县公安局再次提请批准逮捕,1996年7月10日,检察院认为谢哲海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故意杀人,决定批准逮捕。
谢哲海被逮捕后,警方才针对检察院补充证据的要求做了说明。1996年9月4日,太康县刑侦队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谢哲海羁押期间所穿的裤子便是作案时所穿,但上边没有发现血迹。此外,警方没有交代白衬衣的下落,也没有补充新证据。
因为证据问题,周口检察院的起诉书也曾被法院退回。一审判决书显示,周口中院受理检察院起诉书后,曾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检察机关在未补充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移送,法院在此情况下开庭。
2022年年初,谢哲海年事已高的父亲坐在自家门口,同年11月老人在病床上等来了儿子改判无罪的消息,案件改判一周后,老人离世
故意杀人被轻判无期
案发3年后,1999年12月26日,河南省周口中院才开庭审理该案。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5月30日夜12时许,谢哲海拦截看戏回家的王云,欲行强奸,遭到反抗,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压井杆朝王云头部猛击数下,又朝王云大腿根部、胸部各捣一下,致使王云当场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谢哲海在庭上自我辩护,称自己没有杀人,与受害人无冤无仇,证人作证都是伪证,诬陷自己,遭到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诱供。
谢哲海自称不识字,当年警察念的笔录也听不进去,被拿着手指摁了手印。被送往看守所时,他已抬不起腰,走路困难,看守所所长先是拒绝接收,等了很久,他才被接了进去。
到了看守所,身体稍微恢复,谢哲海就开始翻供,否认作案,称是自己被打屈招。谢哲海告诉深一度,开庭那天,他才从检察院的公诉材料里得知作案的压井杆放在谁家,他当庭提出疑问,“为什么凶器上没我的指纹?”
谢哲海的家人一度存有谢哲海疑似被刑讯逼供的证据。谢哲海的四哥说,当年弟弟在转楼派出所被打,从家中带去的被子上沾满了血,后来家人把被子拿回家中留作证据。开庭时,家人曾拿去法院,但未做展示。存放了十几年后,家中房屋漏水,保管不善,才将被子丢掉。
当年,一审代理律师河南乾元昭义律所的张乾也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乾辩护称,谢哲海前后虽作过十余次供述,但时供时翻,前后不一致,关于被告人作案时所穿衣服不清,作案工具压井杆经被告人辨认不能确认,且压井杆上未留有被告人的指纹。尸检报告中,受害人身上多处受伤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打击部位不符。无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人作案。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院对谢哲海犯罪事实的指控。法院认为,虽然谢哲海当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但曾在公安机关作出有罪供述。供述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基本一致,经提取检验,所用凶器压井杆上有王云遗留血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足以认定。
2000年2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受害人6155.6元。
一审宣判后,谢哲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0年6月,河南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谢哲海的手写申诉材料
申诉20年后获准再审
判决后,谢哲海在商丘市监狱服刑。从那里开始,谢哲海一直坚持申诉。
因为没上过学,是个文盲,谢哲海最初只能求其他犯人帮忙写材料。后来觉得申诉之路漫长,自己写材料能写得更清楚明白,他开始自学识字。
在商丘监狱,谢哲海是个“刺头”。他经常找监狱长、科长谈话,到检察院驻监狱监察室反映情况,每月写申诉材料。有律师到监狱服务时,他也会去咨询自己的案子。
谢哲海减刑后,于2018年出狱,在车站跟哥哥见面时,家人已经认不出他的样子
两个家庭的阴影
谢哲海的人生随着命案的发生被改写。谢哲海细数着,从失去自由到回家,共离家22年4个月,回家时已年近半百。
同在监狱改造,谢哲海觉得自己与其他罪犯心境不同,“明明没有作案,却背着黑锅,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受害人家属却恨着我。”谢哲海说,自己在狱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心理不平衡,“有时恨得牙痒。”被释放前的一年,谢哲海感觉日子难熬。在监狱的最后一个月,他经常半夜梦见回家见到家人,兴奋地从梦中醒来,又一个人偷偷落泪。
出狱前,谢哲海提前通知了家人自己的释放时间,虽然想让家人来接自己,但考虑到路途遥远花费较大,他还是决定自己一个人摸索着回家。在释放书上签字时,谢哲海手抖得写不成字,那天,他换上监狱管教给的衣服,浑身颤抖,泪流满面。迈出监狱大门,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委屈,跪下身子放声大哭。
谢哲海辗转从监狱回到家已是次日深夜12点,家人去车站接时,已认不出他。这些年,谢哲海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身体瘦到仅百斤。对于谢哲海来说,村子也已变得完全陌生,原来低矮的房子变成了楼房,土路变成了柏油路,见到家中等待的爹娘,他一把搂住,一家人哭成一片。
谢哲海身背命案的日子,家人一直相信他是冤枉的,这么多年从未放下,也默默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他们不好意思见到大营子村村民,晚辈的婚姻也受到影响。谢哲海的四哥曾和王云的弟弟一块儿在浙江打工,几个月里,两人互相没说过话。
出狱后,生计成了现实问题。凭着监狱中学的缝纫工作,谢哲海先到北京的服装厂工作,又随亲人到建筑工地干活,但身体吃不消。他还曾到浙江,在王高升开的饭馆里工作过一阵。王高升说,看到兄弟一身是病又没钱,自己也想帮他一把。离开饭馆后,谢哲海辗转江苏、浙江、郑州打些零工讨生活,每有开庭的消息就辞工回家,延期后就是在等待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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